学生全过程学习成长档案贯通12年,我省推进义务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023-04-27 17:19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68505)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金震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意在建立完善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指导意见》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多元评价方式、评价结果运用等,形成贯通12年的学生成长档案,率先实现省域内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全覆盖。

小学和初中评价内容各有侧重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五个方面,整体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省教育厅介绍,《指导意见》在评价内容设计方面更加科学,明确主要评价内容的基础上,在重点考察方面对小学和初中做了区分,力求科学精准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指导意见》明确,品德发展主要评价学生理想信念、社会责任、行为习惯等方面情况;学业发展主要评价学生在学习习惯、创新精神、学业水平等方面情况;身心发展主要评价学生健康生活和身心素质情况;审美素养主要评价学生美育实践和感受表达的情况;劳动与社会实践主要评价学生劳动习惯和社会体验情况。

小学和初中两个阶段,评价内容考察重点不同。学业发展方面,小学生重点考察日常各门课程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课堂表现、自主学习意识和能力、阅读习惯,参加学校拓展课程、社团活动,小制作、小发明科学兴趣特长等情况;初中生重点考察通过国家、地方和校本课程的学习,在学习方法与习惯、基础知识与技能、自主探究与合作、创新思维品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识与能力,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成果等方面的表现,以及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情况。身心发展方面,小学生重点考察健康饮食作息、良好生活习惯、体育运动技能掌握情况等;初中生重点考察珍爱生命意识、良好生活习惯、避险和紧急情况应对能力、文明绿色上网等方面表现,以及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质健康监测达标和体育运动特长情况等。

审美素养方面,小学生重点考察欣赏文学艺术作品,观看文艺演出,参观艺术展览,参加学校、社区(村)组织的文化艺术等美育活动的情况;掌握1—2项艺术技能,表现出的兴趣特长和艺术素养等。初中生重点考察参加学校、社区(村)组织的文化艺术等美育活动,观看适合中学生的文艺演出,参观艺术展览等情况;审美趣味与艺术技能掌握情况,以及在学习和生活中发现美、感受美、欣赏美、表达美的能力,特别是在美育活动中表现的兴趣特长和取得的成果以及发展艺术想象力和创新意识情况。劳动与社会实践方面,小学生重点考察劳动品质、劳动习惯养成等,初中生还重点考察参加社会调查、研学实践、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国防教育等方面的表现。

为掌握学生特长优势提供参考

《指导意见》完善评价方式,使评价方式上更加多元。针对不同的评价内容和考察重点,对学生的评价可综合采用实时记录、定量评价、评语评价等方式,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做好学生管理相关数据的归集,尤其是创造性的提出了学生重要观测点评价,提高了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也为学校精准掌握学生特长和优势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实时记录主要采用观察法和行为记录法,对学生的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劳动习惯、身心素质、美育实践和社会责任等指标进行评价,注重发展性评价,尊重学生个性差异,避免形式化和应试化。定量评价主要采用测验、量表、问卷等量性评价方法,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表现进行测量,围绕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课程和活动修习完成情况、标志性成果等,通过数据了解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但严格控制测量和问卷调查频次,防止过多过繁。

评语评价主要运用描述性语言对学生的发展状况进行客观评价,包括教师评语、本人评语、同伴评语和家长评语等,既要指出学生的优点和成长进步情况,又要指出改进和努力方向,避免千人一面。而重要观测点评价主要由学生本人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选取自己最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1—2项优势特长作为重要观测点,由指导老师或班主任进行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根据学生的学段、年龄和特长类别不同,重要观测点评价可选择等级评价、计分评价或其他方式进行。

《指导意见》要求规范评价流程。信息采集的主体包括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相关记录者,客观记录学生在成长过程中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每学期末教师要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典型事实材料和相关证明。学生本人和家长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做出承诺。评价结果连同相关材料每学期末(或下学期初)通过校园网、信息管理系统等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学校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指导意见》明确,小学生主要开展学期评价,初中生开展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学校要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每个学期评价结果及相关材料经公示审核确认后,生成学生学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毕业前,教师要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自我陈述报告,并为学生撰写毕业评语,学生毕业自我陈述报告和教师毕业评语要纳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综合素质档案和签字确认的评价结果要保存至学生毕业后3—4年。每学期末和毕业前,学校要分别将学生各维度发展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反馈学生和家长。将义务教育学生评价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合起来,形成学生全过程的学习成长档案。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全省信息管理系统形成学生成长电子档案。小学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采用客观记录为主,每学期将有关过程性记录数据电子版或者扫描版记录进入学生综合素质信息管理系统。初中阶段学生评价结果采用写实记录、个性评语、分值、等级以及雷达图、折线图、成长画像等可视化形式呈现,并分别呈现各维度发展情况和总体情况。各学校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数据的分析,将其作为育人导师指导学生成长、学校改进提升育人工作、对学生开展评先树优的重要参考依据;每学期要向每名学生、家长提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学期报告》,作为家长把握学生发展情况的参考;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毕业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或参考,并逐渐提高所占权重。

据介绍,《指导意见》实施后,山东将率先实现省域内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全覆盖。依托现有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有效模式,将学段延伸到初中和小学,形成了贯通12年的学生全过程学习成长档案,更为全面地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有效引领育人方式转变和育人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