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中小学!我省加强中小学学生社团建设,社团每周至少开展1次活动

2023-07-12 17:43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98652)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金震

7月12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加强普通中小学校学生社团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中小学校学生社团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通知》要求,所有中小学校均应组织开展学生社团活动,将社团活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做到生生有社团、周周有活动、育人有成效。不得借社团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补习。

学校将社团建设纳入年度教育教学总体规划,制定年度社团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社团建设支持措施,予以各社团活动基本经费、场地器材及教师指导保障。充分发挥社团育人功能,挖掘校内外资源禀赋,结合校本课程、特色课程、体艺课程、劳动实践课程的研发,不断丰富社团种类、开设社团活动课程。鼓励各地探索挖掘学科课程育人元素,依托学科课程延伸指导探究类社团建设,但不得借社团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补习。

通知要求,由学校组织建设、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社团,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体育艺术类、科技创新类、文化传承类、劳动实践类、益智拓展类、心理健康类、语言表演类、研究性学习类、志愿服务类。大力推进探究型、启发型、互动型、任务型、实践型社团活动设计与开展,鼓励社团活动向校外实践体验延伸。学校可利用自主选课日和课余时间自主安排社团活动,鼓励社团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活动。原则上各社团每周至少开展1次活动、每次不少于40分钟,不得强制要求学生早晨提前到校、周末集中到校开展社团活动。

学生社团指导以本校教师为主,鼓励教师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团指导。非课后服务时段教师指导学生社团活动与日常上课时长同比计算工作量,课后服务时段按要求予以补助。社团开发要充分考虑学生身心发展水平,鼓励根据学生特长打破班级和年级限制吸引学生参与。鼓励依托学生个性化特长组建兴趣小组、带动同学参与,开展社团培育。学生参与社团成果写实性计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省级每年评选推广一批优秀学生社团和社团建设示范校,并公布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