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初中生可在学校上晚自习

2021-11-23 14:20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48002) 扫描到手机

日前,青岛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青岛市初中学生课后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区市教体局、各初中校开展以作业辅导和素质拓展活动为主的课后托管服务,初中上学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不得收取学生费用,青岛区市财政按每生每小时2—5元标准,以增加教职工绩效工资总量的方式拨付。

《通知》提出,各区市教体局、各初中校要制订“一区(市)一策、一校一案”课后服务方案,参加课后服务学生要自愿,不得强制或拒绝;引导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完成或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课业辅导帮助,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宽学习空间;要与校本特色课程开发紧密结合,充分挖掘利用校内外资源,丰富课后服务活动内容形式;要组织优秀教师开展免费在线互动交流答疑,引导学生用好免费线上优质教育资源,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

《通知》强调,要规范开展课后服务。上学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但不得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分配到学科,不得收取学生费用,走读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寄宿制学生不晚于21:00。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违规办学或开展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严禁开展商业推广性质的活动,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或第三方联合牟利,严禁有不良记录的社会机构、场所、人员等进入校园和参与课后服务,不得组织开展危险性较高的活动。

与此同时,为了调动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初中课后服务也有了经费保障。《通知》提出,各区市确定需托管学生人数,区市财政局按每生每小时2—5元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区市确定),以增加教职工绩效工资总量的方式拨付。各区市可根据实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完善有关激励措施,在工作量计算、评先树优、职称评聘中予以倾斜。

学校可安排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弹性上下班”,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女职工、家庭负担较重职工及上班距离较远职工的关心。把区市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情况纳入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中。各区市教体局应对初中校课后服务覆盖保障、质量内容、学生及家长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学校评先树优和校长职级评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