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学生资助管理向特殊困难群体倾斜

2021-11-27 22:17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32031) 扫描到手机

  近日,财政部、教育部、人社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学生资助精准化水平,学生资助政策向特殊困难群体倾斜。《通知》明确,对于挤占挪用、弄虚作假套取学生资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明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提高认定精准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相应资助。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要向特殊困难群体倾斜,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各地可结合实际给予较高档次(标准)资助。各地要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中“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的学生予以关注,根据学生资助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及时纳入资助保障范围。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严格核查学校办学资质,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坚决杜绝“双重学籍”、超学制年限资助等问题,加强对“一校两牌”“联合招生”“学籍异动”等情况的监管。对于挤占挪用、弄虚作假套取学生资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