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启动六类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重大问题可向前追溯

2022-05-16 11:02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72543)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雪莲 通讯员 郭海英 李爽

幼儿园跨学期收取保教费、住宿费;中小学以家委会名义摊派收取资料、试卷、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违规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等……这些教育收费问题,崂山都要严查。

据悉,崂山区市场监管局、区教体局即日起联合启动全区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本次专项检查时限为2020年以来全区各类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及高等学校收费行为,重大问题可向前追溯。

此次收费专项检查主要针对六类教育收费问题。

(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等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导家长和学生的价格欺诈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

(二)幼儿园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跨学期收取保教费、 住宿费;在保教费外以特色班、实验班、兴趣班等特色教育名义另行收费;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等。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课后服务中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通过代收费获取差价,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收费资金;违规收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借读费、赞助费等。

(四)中小学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赞助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以家委会名义摊派收取资料、试卷、取暖、空调、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或收取使用费;高中学校违规招收借读生并收取借读费等。

(五)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 培训费、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强制学生参加培训并收费;学费与培训费捆绑收费;以校企合作名义收取校企合作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

(六)高等学校向学生收取补考费、转专业费、专升本费,非学分制学校收取重修费;超标准收取艺术、体育生、小语种等招生考试费;超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超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标准、范围违规收费;向学生食堂收取食堂管理费等。

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采取教育单位自查、提醒告诫、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现场检查等灵活多样的方法,精心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方案,引导教育单位自觉纠正违规收费行为,督促帮助各教育单位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崂山区教育高质量发展。